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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窗口服务方式的公告 | ||||||||||||||||||||||||||||||||||||||||||||||||
为进一步落实“不见面审批”服务,拓展便民举措,提升办事效率,现将窗口服务方式公告如下: 一、申请资料递交 相对人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申报资料,建议采取邮寄方式。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会在材料接收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通过电话予以回复。 申报资料邮寄地址: 1、申报资料(除药品再注册申请)可邮寄至: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药监局窗口;收件人:王超;联系电话:025-83666191。 2、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可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5号华阳大厦1楼;收件人:刘宝伟;联系方式:025-83273754。 3、为保证补正材料等相关文件及时接收,请和工作人员确认窗口号后将相关资料直接邮寄至工作人员处。
窗口号及联系方式见附表1-2 附表1:
附表2:
二、办件状态查询 1、药品生产许可、医疗机构制剂许可、特药等有关业务可通过江苏省药品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查询办件状态。 2、药品注册、药品经营、医疗器械注册、医疗器械生产等有关业务可通过省局网站办结送达栏目查询办件状态。(/col/col65130/index.html) 3、受理后需要技术审评事项可凭受理号通过访问省局认证审评中心网站业务查询栏目查询审评进展。(http://www.jspcc.org.cn/njspcc/index/business) 三、证件领取方式 相对人凭受理通知书可通过现场或委托邮寄方式领取证件。 需要委托邮寄证件的应提供受理通知书、邮寄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形式(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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