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94/2021-00450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10-27
信息名称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暂行规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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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暂行规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27 10:22:17

一、为什么要制定《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暂行规则》?

为规范药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行政行为听证程序,保障依法行政、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制定《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暂行规则》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19年4月20日国务院令第713号发布)

2.《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2018年12月21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

3.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2019年8月21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公布);

4. 《江苏省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规定》(2004年8月4日苏政办发〔2004〕74号发布);

5. 《江苏省行政复议听证办法》(2008年12 月3日江苏省政府令2008年第49号发布);

6. 《江苏省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18年12月23日省政府令第123号发布);

7. 《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2015年1月6日省政府令第100号发布);

8. 《江苏省信访听证暂行办法》(2005 年10月28日苏办发〔2005〕27号)

三、制定《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暂行规则》的主要过程是怎样的?

本规则制定程序合法、规范,立项后,由政策法规处负责起草。形成初稿后,6月28日-7月6日征求了机关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及行业协会意见。共收到意见3条,采纳1条、变通采纳1条、修改1条。7月17日-8月16日,通过省局网站等途径,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没有收到相关意见建议。最终,结合《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征求修改意见的相关研究,形成了讨论稿。通过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后,提交局务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经局长签署,公开发布。

四、《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暂行规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分类听证制度。省局本级的听证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依当事人或第三人申请,由我局组织的举证。这类听证由法规处组织;二是依职权组织的听证,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我局依据职责需要举行的听证。包括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审批处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对相关处室依职权组织的听证,由承办机构会同政策法规处组织。

2.回避制度。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听证,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应当由未参加过本行政许可审查和本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的人员担任;强调当事人、第三人有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的权利;规定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应当回避的情形。

3.公开听证制度。规定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效率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4.听证中止、终止制度。规定了可以中止、终止听证的情形及具体的程序要求。


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暂行规则》的通知苏药监规〔2020〕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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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制定《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暂行规则》?

为规范药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行政行为听证程序,保障依法行政、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制定《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暂行规则》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019年4月20日国务院令第713号发布)

2.《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2018年12月21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

3.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2019年8月21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公布);

4. 《江苏省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规定》(2004年8月4日苏政办发〔2004〕74号发布);

5. 《江苏省行政复议听证办法》(2008年12 月3日江苏省政府令2008年第49号发布);

6. 《江苏省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18年12月23日省政府令第123号发布);

7. 《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2015年1月6日省政府令第100号发布);

8. 《江苏省信访听证暂行办法》(2005 年10月28日苏办发〔2005〕27号)

三、制定《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暂行规则》的主要过程是怎样的?

本规则制定程序合法、规范,立项后,由政策法规处负责起草。形成初稿后,6月28日-7月6日征求了机关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及行业协会意见。共收到意见3条,采纳1条、变通采纳1条、修改1条。7月17日-8月16日,通过省局网站等途径,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没有收到相关意见建议。最终,结合《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征求修改意见的相关研究,形成了讨论稿。通过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后,提交局务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经局长签署,公开发布。

四、《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暂行规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分类听证制度。省局本级的听证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依当事人或第三人申请,由我局组织的举证。这类听证由法规处组织;二是依职权组织的听证,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我局依据职责需要举行的听证。包括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审批处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对相关处室依职权组织的听证,由承办机构会同政策法规处组织。

2.回避制度。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听证,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应当由未参加过本行政许可审查和本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的人员担任;强调当事人、第三人有申请听证人员回避的权利;规定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应当回避的情形。

3.公开听证制度。规定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效率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4.听证中止、终止制度。规定了可以中止、终止听证的情形及具体的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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