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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监局稽查处荣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3-01-19 09:58:56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不忘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近日,司法部首次对全国200个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400名行政执法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荣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全国药监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稽查执法单位。

近年来,江苏省药监局稽查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国家药监局决策部署,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两法两条例”为契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始终保持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着力构建顺应新时代药品监管模式的全省药品稽查执法一盘棋格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勇担重任,在疫情防控中彰显江苏药监稽查的使命担当

自疫情发生以来, 稽查处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全体人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夜以继日奋发工作,强化对市县药品稽查工作指导,协调解决案件查办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深化与公安、海关等部门协作,在大要案查办、出口防疫物资案件查办中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案件查办工作质效,全时段保障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据统计,自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共查办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假冒药械案件442件,查获假冒伪劣医用口罩2500余万只、其他假冒伪劣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防护服、隔离衣、额温枪)3万余件,移送刑事立案13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66名,捣毁非法生产、销售窝点20处,专项严打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国家药监局的高度肯定。

二、敢于亮剑,在大案要案查办中发挥稽查执法尖刀作用

2018年以来,全省共查处“两品一械”行政违法案件18889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0余个,取缔无证经营120余户,责令停产停业100余家,吊销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28余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办涉嫌犯罪案件530余件。其中,案值超50万的80余件,有力规范了我省药品安全环境。国家药监局先后对江苏查办的“8•22”非法制售跌打丸假药案、“3•7”特大制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化妆品案、“5.7”特大生产销售假抗癌药案等12起大案要案进行通报表扬。2013年以来江苏有120余起案件入选国家局稽查执法典型案例。2021年,获国家市场总局“市场监管卫士”先进集体称号。

三、多措并举,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积极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年度首要工作任务推进,主动担当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工作,推动成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和工作安排,组织召开部署会、推进会和交流会;制定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联系点制度,遴选14个市县作为省局领导挂钩联系点,组织全覆盖现场督导;深化行刑衔接,会同省公安厅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编印25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2期入选国务院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简报、3期入选国家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督促各地政府落实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全省所有市县政府均已建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四、创新机制,在新的监管模式下科学构建药品稽查执法格局

一是强化全省系统联动。稽查处牵头建立“省局织网、市局撒网、县局拉网”一体联动、指挥到底的全省药品违法案件查办体系,采取开展定向专题执法业务培训班、编制稽查执法工作提示等措施培育稽查执法样板单位,并以徐州市和苏州常熟市分别为市县药品稽查样本,开通案件查办“直通车”,推行扁平化对接指导模式,以点带面推进全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大违法案件组织查办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明确做好新时代药品执法稽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建立大案要案查办体系,集中力量组织查办一批在全国具有标志性和影响力的大案要案。三是强化能力提升。加大对稽查执法装备的投入和稽查打假办案专项资金补助,定期通报表扬成绩突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基层办案积极性。建立全省药品稽查执法人才储备库和骨干人员库,加强稽查业务培训,为药品稽查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省局稽查处、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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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监局稽查处荣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3-01-19 09:58:56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不忘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近日,司法部首次对全国200个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400名行政执法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荣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全国药监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稽查执法单位。

近年来,江苏省药监局稽查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国家药监局决策部署,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两法两条例”为契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始终保持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着力构建顺应新时代药品监管模式的全省药品稽查执法一盘棋格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勇担重任,在疫情防控中彰显江苏药监稽查的使命担当

自疫情发生以来, 稽查处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全体人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夜以继日奋发工作,强化对市县药品稽查工作指导,协调解决案件查办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深化与公安、海关等部门协作,在大要案查办、出口防疫物资案件查办中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案件查办工作质效,全时段保障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据统计,自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共查办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假冒药械案件442件,查获假冒伪劣医用口罩2500余万只、其他假冒伪劣医疗器械防护用品(防护服、隔离衣、额温枪)3万余件,移送刑事立案13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66名,捣毁非法生产、销售窝点20处,专项严打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国家药监局的高度肯定。

二、敢于亮剑,在大案要案查办中发挥稽查执法尖刀作用

2018年以来,全省共查处“两品一械”行政违法案件18889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0余个,取缔无证经营120余户,责令停产停业100余家,吊销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28余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办涉嫌犯罪案件530余件。其中,案值超50万的80余件,有力规范了我省药品安全环境。国家药监局先后对江苏查办的“8•22”非法制售跌打丸假药案、“3•7”特大制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化妆品案、“5.7”特大生产销售假抗癌药案等12起大案要案进行通报表扬。2013年以来江苏有120余起案件入选国家局稽查执法典型案例。2021年,获国家市场总局“市场监管卫士”先进集体称号。

三、多措并举,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筑牢药品安全防线

积极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年度首要工作任务推进,主动担当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工作,推动成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和工作安排,组织召开部署会、推进会和交流会;制定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联系点制度,遴选14个市县作为省局领导挂钩联系点,组织全覆盖现场督导;深化行刑衔接,会同省公安厅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编印25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2期入选国务院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简报、3期入选国家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督促各地政府落实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全省所有市县政府均已建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四、创新机制,在新的监管模式下科学构建药品稽查执法格局

一是强化全省系统联动。稽查处牵头建立“省局织网、市局撒网、县局拉网”一体联动、指挥到底的全省药品违法案件查办体系,采取开展定向专题执法业务培训班、编制稽查执法工作提示等措施培育稽查执法样板单位,并以徐州市和苏州常熟市分别为市县药品稽查样本,开通案件查办“直通车”,推行扁平化对接指导模式,以点带面推进全省药品稽查执法工作。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大违法案件组织查办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明确做好新时代药品执法稽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建立大案要案查办体系,集中力量组织查办一批在全国具有标志性和影响力的大案要案。三是强化能力提升。加大对稽查执法装备的投入和稽查打假办案专项资金补助,定期通报表扬成绩突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基层办案积极性。建立全省药品稽查执法人才储备库和骨干人员库,加强稽查业务培训,为药品稽查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省局稽查处、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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