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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在南京启动
发布时间:2023-11-29 11:26:43

11月28日,由省药监局主办,省药学会承办、南京药学会协办的江苏省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在南京举行。省药监局二级巡视员张春平、省药学会理事长胡晓抒出席启动仪式。省药监局有关处室、南京检查分局、直属单位领导,以及有关药学专家、企业代表、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近80人参加启动仪式。

张春平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把药品安全、安全用药作为监管工作的坚守底线、销售环节的基本要求、医疗机构的职业操守。

“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期间,全省药监系统将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和科普活动,普及公众用药常识,提升公众科学素养,树立安全用药观念,凝聚药品安全社会共识。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深入推动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监管部门要把好“安全关”

严格规范药品注册、生产和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始终坚持履职尽责,把风险管理的理念贯穿监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动发现问题、消除风险。

药品企业要把好“质量关”

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营企业要强化供应链管理,确保进货、验收、运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规范操作、有序运营。

零售药店要把好“销售关”

把药品安全作为第一要务,法人或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门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医疗机构要把好“处方关”

医师、药师要在安全用药中发挥关键作用。各有关协会要倡导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发挥好连接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作用。广大消费者要增强安全用药意识,有病看医生,用药遵医嘱。

东部战区总医院(南京大学医学院)临床药学科主任、主任药师、教授、博士生导师、省药学会药物基因组学专委会主任委员周国华解读了2023年十大用药提示,呼吁大家关注安全用药,学习用药知识,促进全民健康。

今年的安全用药月主题为“安全用药 健康为民”,活动时间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结束。江苏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省市学会等将通过开展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药师周”系列科普、“安全月”科普宣传专栏、益老益小“药”知道、志愿宣传服务共建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精准传播安全用药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用药的认知及科学素养,推进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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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9 11: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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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平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把药品安全、安全用药作为监管工作的坚守底线、销售环节的基本要求、医疗机构的职业操守。

“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期间,全省药监系统将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和科普活动,普及公众用药常识,提升公众科学素养,树立安全用药观念,凝聚药品安全社会共识。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深入推动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监管部门要把好“安全关”

严格规范药品注册、生产和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始终坚持履职尽责,把风险管理的理念贯穿监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动发现问题、消除风险。

药品企业要把好“质量关”

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营企业要强化供应链管理,确保进货、验收、运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规范操作、有序运营。

零售药店要把好“销售关”

把药品安全作为第一要务,法人或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门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医疗机构要把好“处方关”

医师、药师要在安全用药中发挥关键作用。各有关协会要倡导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发挥好连接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作用。广大消费者要增强安全用药意识,有病看医生,用药遵医嘱。

东部战区总医院(南京大学医学院)临床药学科主任、主任药师、教授、博士生导师、省药学会药物基因组学专委会主任委员周国华解读了2023年十大用药提示,呼吁大家关注安全用药,学习用药知识,促进全民健康。

今年的安全用药月主题为“安全用药 健康为民”,活动时间从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结束。江苏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省市学会等将通过开展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药师周”系列科普、“安全月”科普宣传专栏、益老益小“药”知道、志愿宣传服务共建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精准传播安全用药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用药的认知及科学素养,推进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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