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年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3:40:30

2023年,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国家药监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守安全底线,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便利化,提升企业获得感和群众满意度。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公开办函〔2023〕57号),依法发布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立足工作职责、主动公开公众关切的重点信息。一是集中发布相关产品主动召回信息,全年共发布28条产品召回信息。二是及时公开监督抽检、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信息,共发布8期102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质量公告,其中药品5期、医疗器械2期、化妆品1期;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我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情况调查及督促整改。三是在本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文件305件。四是按规定做好人事任免、政府采购、部门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信息公开,共主动公开人事任免34条、部门预决算9条、建议提案办理34件、政府采购79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

(二)研读政策、畅通交流互动渠道。一是深入解读文件。2023年,发布《江苏省药品安全责任约谈管理办法》、《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决定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同时对制定该文件目的、意义、依据以及文件制定过程等事项详细说明,确保政策解读明晰易懂,着眼于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努力做好发布解读和答疑解惑工作,助力建设综合更优的政策环境。二是积极参与在线访谈。2023年6月,省药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领相关业务部门同志走进江苏广播电台政风热线,回应群众关切的“儿童化妆品包装标识”、“小剂量药片购买”、“院内制剂在电商平台是否可以公开售卖”等问题,并受理相关咨询投诉。三是畅通线上线下咨询建议渠道。全年完成“12345”热线办件970件,网上信箱办件1801件,信访办件45件,有效信件回复率100%,满意度接近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多措并举、高质高效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件55件,其中自然人44件,商业企业11件;依法公开办件21件、部分公开2件,全部按时办结回复,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

(四)优化服务、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推进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公开平台建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在门户网站的有机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省药监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327条,发布微博1319条;先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2023年江苏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等系列科普活动,通过有奖竞答、专家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普及药品、化妆品安全常识,增强公众健康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9

39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72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

行政强制

27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455.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

11

0

0

0

0

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3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7

6

0

0

0

0

2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1

11

0

0

0

0

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3

0

0

4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省药监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信息公开渠道不够、政策解读形式不丰富、主动公开事项广度不宽、推进工作手段有待优化等。下一步,省药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探索、丰富主动公开事项范围和公开渠道,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持续关注群众需求,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做到真正让群众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省药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 您是第位访问者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3:40:30

2023年,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国家药监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守安全底线,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便利化,提升企业获得感和群众满意度。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公开办函〔2023〕57号),依法发布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立足工作职责、主动公开公众关切的重点信息。一是集中发布相关产品主动召回信息,全年共发布28条产品召回信息。二是及时公开监督抽检、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信息,共发布8期102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质量公告,其中药品5期、医疗器械2期、化妆品1期;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我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情况调查及督促整改。三是在本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文件305件。四是按规定做好人事任免、政府采购、部门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信息公开,共主动公开人事任免34条、部门预决算9条、建议提案办理34件、政府采购79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

(二)研读政策、畅通交流互动渠道。一是深入解读文件。2023年,发布《江苏省药品安全责任约谈管理办法》、《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决定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同时对制定该文件目的、意义、依据以及文件制定过程等事项详细说明,确保政策解读明晰易懂,着眼于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努力做好发布解读和答疑解惑工作,助力建设综合更优的政策环境。二是积极参与在线访谈。2023年6月,省药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领相关业务部门同志走进江苏广播电台政风热线,回应群众关切的“儿童化妆品包装标识”、“小剂量药片购买”、“院内制剂在电商平台是否可以公开售卖”等问题,并受理相关咨询投诉。三是畅通线上线下咨询建议渠道。全年完成“12345”热线办件970件,网上信箱办件1801件,信访办件45件,有效信件回复率100%,满意度接近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多措并举、高质高效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件55件,其中自然人44件,商业企业11件;依法公开办件21件、部分公开2件,全部按时办结回复,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

(四)优化服务、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推进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公开平台建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在门户网站的有机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省药监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327条,发布微博1319条;先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2023年江苏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等系列科普活动,通过有奖竞答、专家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普及药品、化妆品安全常识,增强公众健康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9

39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72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

行政强制

27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455.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

11

0

0

0

0

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3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7

6

0

0

0

0

2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1

11

0

0

0

0

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3

0

0

4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省药监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信息公开渠道不够、政策解读形式不丰富、主动公开事项广度不宽、推进工作手段有待优化等。下一步,省药监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探索、丰富主动公开事项范围和公开渠道,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持续关注群众需求,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做到真正让群众满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省药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