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新闻资讯>省局信息

省药监局印发全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和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4-04-19 15:19:01

近日,省药监局制定印发了《2024年江苏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和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贯彻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工作部署和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全省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体系,推进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完善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贯彻新规新政,夯实化妆品监管根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管法规及配套规范性文件,细化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安全评估制度平稳实施。加强政策法规宣贯培训,引导企业不断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

 二是坚持依法履职,加强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收集、梳理、分析备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针对性解决措施,提升备案工作质量。加强牙膏备案管理,完善国产牙膏备案管理工作制度。整理发布牙膏备案政策答疑,对重点牙膏企业开展现场政策咨询服务。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化妆品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对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风险监测发现问题线索、产品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舆情监测或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及牙膏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对近三年来新开办企业的GMP执行情况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重点检查。以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及牙膏为重点品种,以母婴用品专卖店、美容美发场所为重点场所,以网络销售为重点环节,开展化妆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进行全覆盖检查。

四是强化风险监测,保障化妆品消费安全。针对染发类、防晒类、祛斑美白类、儿童类、牙膏类等重点类别产品开展风险监测。落实化妆品高风险信息“直通车”检查制度,加强对各级质量抽检、风险监测发现的不符合规定产品的核查处置。加强省市县三级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压实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不良反应监测责任。

五是汇聚多方力量,营造社会共治合力。全面运行化妆品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提升化妆品生产监管智慧化、规范化水平。推广使用“苏妆GO”,动员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化妆品质量安全监测。继续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提高科普宣传的公众影响力。有效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营造良好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

六是深化主题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药监局“十个严禁”和廉洁药监21条,树立监管部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省药监局对今年的全省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任务,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协同配合,统筹检查人员,加强问题处置,强化责任落实,注重风险防控,切实执行好工作要点和计划,落实好监管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 您是第位访问者

省药监局印发全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和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4-04-19 15:19:01

近日,省药监局制定印发了《2024年江苏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和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贯彻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工作部署和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全省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体系,推进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完善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贯彻新规新政,夯实化妆品监管根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管法规及配套规范性文件,细化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安全评估制度平稳实施。加强政策法规宣贯培训,引导企业不断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

 二是坚持依法履职,加强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收集、梳理、分析备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针对性解决措施,提升备案工作质量。加强牙膏备案管理,完善国产牙膏备案管理工作制度。整理发布牙膏备案政策答疑,对重点牙膏企业开展现场政策咨询服务。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化妆品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对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风险监测发现问题线索、产品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舆情监测或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及牙膏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对近三年来新开办企业的GMP执行情况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重点检查。以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及牙膏为重点品种,以母婴用品专卖店、美容美发场所为重点场所,以网络销售为重点环节,开展化妆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进行全覆盖检查。

四是强化风险监测,保障化妆品消费安全。针对染发类、防晒类、祛斑美白类、儿童类、牙膏类等重点类别产品开展风险监测。落实化妆品高风险信息“直通车”检查制度,加强对各级质量抽检、风险监测发现的不符合规定产品的核查处置。加强省市县三级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压实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不良反应监测责任。

五是汇聚多方力量,营造社会共治合力。全面运行化妆品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提升化妆品生产监管智慧化、规范化水平。推广使用“苏妆GO”,动员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化妆品质量安全监测。继续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提高科普宣传的公众影响力。有效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营造良好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

六是深化主题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省药监局“十个严禁”和廉洁药监21条,树立监管部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省药监局对今年的全省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任务,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协同配合,统筹检查人员,加强问题处置,强化责任落实,注重风险防控,切实执行好工作要点和计划,落实好监管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