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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检查分局积极开展处罚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19 15:21:48

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全市医药产业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南京检查分局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帮助企业尽快回到合规生产经营的法治轨道之中。

一、“谁执法、谁公示”,依法做好处罚信息公示。南京检查分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制度,执法人员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就依据当事人的失信程度,依法填好公示信息,在送达后的第一时间即将信息推送至公示平台,避免“罚而不示”的情况。

二、“谁处罚、谁提醒”,依规开展信用修复提醒。 切实开展“谁处罚、谁提醒”,在对当事人送达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并对受处罚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对公示满一年、相关责任已履行完毕的企业及时、主动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信用修复。

三、“谁告知、谁受理”,依责出具信用修复决定。 对拟申请信用修复的当事人,南京检查分局执法人员主动靠前指导,告知其申请所需材料,并切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压缩内部审批时间,及早出具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

下一步,南京检查分局将继续做好信用公示和修复工作,并将企业信用情况融入日常监管当中,提高对失信企业的监管和帮扶力度,增强全市医药企业的守法意识和合法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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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检查分局积极开展处罚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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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全市医药产业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南京检查分局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帮助企业尽快回到合规生产经营的法治轨道之中。

一、“谁执法、谁公示”,依法做好处罚信息公示。南京检查分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制度,执法人员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就依据当事人的失信程度,依法填好公示信息,在送达后的第一时间即将信息推送至公示平台,避免“罚而不示”的情况。

二、“谁处罚、谁提醒”,依规开展信用修复提醒。 切实开展“谁处罚、谁提醒”,在对当事人送达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并对受处罚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对公示满一年、相关责任已履行完毕的企业及时、主动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信用修复。

三、“谁告知、谁受理”,依责出具信用修复决定。 对拟申请信用修复的当事人,南京检查分局执法人员主动靠前指导,告知其申请所需材料,并切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压缩内部审批时间,及早出具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

下一步,南京检查分局将继续做好信用公示和修复工作,并将企业信用情况融入日常监管当中,提高对失信企业的监管和帮扶力度,增强全市医药企业的守法意识和合法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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