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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质”“量”提升工程行动
发布时间:2024-05-06 18:42:44

为推进完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充分发挥药学服务指导功能,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近期,如东县市场监管局针对全县执业药师数量存在明显缺口,药学服务能力比较薄弱的现状,在全县组织实施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质’‘量’提升工程”行动。

一摸底排查,建档立信

 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情况进行全面摸查,收集并审查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注册执业地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单位等信息资料,对全县324家零售药店292名执业药师建立了个人信息档案,完善监督管理台账。

二数量促升,质量培优 

坚持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政策和使用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为根本遵循,通过集中行政指导,鼓励企业在执业药师相关政策过渡期内(不超过2025年),通过对外招聘、内部培养、系统内调配等途径,迅速填补执业药师数量缺口,竭力满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和群众用药指导的数量需求。 持续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结合如东人口老龄化及用药实际,邀请医药院校、三级综合医院专业讲师,开展执业药师职业道德规范、临床合理用药等专题讲座,切实增强执业药师职业素养和药学服务意识,提升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同时通过实施专业考核、技能竞赛等方式,进一步推进执业药师队伍健康发展。

三企业自查,智慧监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药监局关于执业药师的有关规定,制定执业药师主体责任两个清单,组织药品零售企业及其执业药师开展自查,增强执业药师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风险管控意识。充分运用“阳光药店”视频监控系统,坚持线上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强化各项举措,按规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和处方药销售管理,严查《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买卖、租借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宣传动员,鼓励促进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众号、公共场所显示屏等渠道,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手段,普及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知识,重点强调执业药师配备数量、专业水平、职业素养在药品质量管理和指导群众科学、合理用药等方面的重要性。鼓励药店从业人员中的药学技术人才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激励执业药师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更好发挥药学服务和用药指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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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完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充分发挥药学服务指导功能,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近期,如东县市场监管局针对全县执业药师数量存在明显缺口,药学服务能力比较薄弱的现状,在全县组织实施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质’‘量’提升工程”行动。

一摸底排查,建档立信

 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情况进行全面摸查,收集并审查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注册执业地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单位等信息资料,对全县324家零售药店292名执业药师建立了个人信息档案,完善监督管理台账。

二数量促升,质量培优 

坚持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政策和使用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为根本遵循,通过集中行政指导,鼓励企业在执业药师相关政策过渡期内(不超过2025年),通过对外招聘、内部培养、系统内调配等途径,迅速填补执业药师数量缺口,竭力满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和群众用药指导的数量需求。 持续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结合如东人口老龄化及用药实际,邀请医药院校、三级综合医院专业讲师,开展执业药师职业道德规范、临床合理用药等专题讲座,切实增强执业药师职业素养和药学服务意识,提升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同时通过实施专业考核、技能竞赛等方式,进一步推进执业药师队伍健康发展。

三企业自查,智慧监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药监局关于执业药师的有关规定,制定执业药师主体责任两个清单,组织药品零售企业及其执业药师开展自查,增强执业药师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风险管控意识。充分运用“阳光药店”视频监控系统,坚持线上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强化各项举措,按规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和处方药销售管理,严查《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买卖、租借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宣传动员,鼓励促进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众号、公共场所显示屏等渠道,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手段,普及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知识,重点强调执业药师配备数量、专业水平、职业素养在药品质量管理和指导群众科学、合理用药等方面的重要性。鼓励药店从业人员中的药学技术人才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激励执业药师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更好发挥药学服务和用药指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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