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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召开全省药品经营管理法律法规宣贯暨警示教育会
发布时间:2025-12-01 08:17:08

为压实药品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意识,坚决防范和打击医保“回流药”等违法违规行为,11月27日,省药监局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省药品经营管理法律法规宣贯暨警示教育会。

会议结合药品经营监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宣贯了药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别是法律法规明确的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定责任义务;解读了《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解析了药品批发、零售使用环节非法购销“回流药”等相关案例,以法明责,以案释法。

会议指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经营企业要深入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共同守护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权益。药品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守购销渠道管理规定,健全追溯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化协同联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

全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及部分连锁门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省药监局药械经营监管处、稽查处和省药监局审核查验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和省药监局各检查分局负责药品经营监管的相关同志等200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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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压实药品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意识,坚决防范和打击医保“回流药”等违法违规行为,11月27日,省药监局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省药品经营管理法律法规宣贯暨警示教育会。

会议结合药品经营监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宣贯了药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别是法律法规明确的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定责任义务;解读了《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解析了药品批发、零售使用环节非法购销“回流药”等相关案例,以法明责,以案释法。

会议指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经营企业要深入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共同守护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权益。药品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守购销渠道管理规定,健全追溯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化协同联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

全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及部分连锁门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省药监局药械经营监管处、稽查处和省药监局审核查验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和省药监局各检查分局负责药品经营监管的相关同志等200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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