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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检查分局强化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全链条监管
发布时间:2025-04-23 09:01:59

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省药监局部署,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南京检查分局以新规落实为抓手,着力强化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监管,严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助力行业有序发展。

一是严格开展检查

针对南京市首家连锁总部申请新增“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经营范围许可事项,南京检查分局、审评核查南京分中心迅速联合组织检查力量,针对企业特点及新增范围,精心制定“一企一策”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细化检查项目,同步开展许可审查与GSP符合性检查。针对此类产品技术门槛高、价值高、储存运输要求严、风险防控责任重的特点,对总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设施设备、供应商与受托方审核等环节进行全覆盖审查,确保许可事权调整后南京市首例药品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许可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

联合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零售连锁门店开展延伸检查,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消除监管死角。针对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需凭处方销售、与医疗机构协作更加紧密的特点,重点核查门店与医院电子处方系统实时对接条件,确保处方来源可溯;检查产品运输储存设备与温控记录,防范冷链断链风险;规范销售流程,严禁超范围经营或误导宣传。通过“总部+门店”双向检查,督促企业实现全链条质量管控,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三是强化事后整改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建立“清单销号制”整改机制,明确整改时限与整改标准,指导和督促企业从制度完善、人员培训、硬件升级等方面逐项落实整改要求,形成监管闭环。同时,结合以往检查情况梳理辖区内药品连锁总部经营质量风险,对存在质量风险隐患的企业组织约谈,督促其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下一步,南京检查分局将持续完善连锁总部监管工作机制,优化许可检查与日常监管衔接流程,探索协同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以“零容忍”态度守住药品安全底线,以“零距离”服务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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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省药监局部署,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南京检查分局以新规落实为抓手,着力强化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监管,严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助力行业有序发展。

一是严格开展检查

针对南京市首家连锁总部申请新增“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经营范围许可事项,南京检查分局、审评核查南京分中心迅速联合组织检查力量,针对企业特点及新增范围,精心制定“一企一策”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细化检查项目,同步开展许可审查与GSP符合性检查。针对此类产品技术门槛高、价值高、储存运输要求严、风险防控责任重的特点,对总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设施设备、供应商与受托方审核等环节进行全覆盖审查,确保许可事权调整后南京市首例药品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许可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

联合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对零售连锁门店开展延伸检查,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消除监管死角。针对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需凭处方销售、与医疗机构协作更加紧密的特点,重点核查门店与医院电子处方系统实时对接条件,确保处方来源可溯;检查产品运输储存设备与温控记录,防范冷链断链风险;规范销售流程,严禁超范围经营或误导宣传。通过“总部+门店”双向检查,督促企业实现全链条质量管控,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三是强化事后整改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建立“清单销号制”整改机制,明确整改时限与整改标准,指导和督促企业从制度完善、人员培训、硬件升级等方面逐项落实整改要求,形成监管闭环。同时,结合以往检查情况梳理辖区内药品连锁总部经营质量风险,对存在质量风险隐患的企业组织约谈,督促其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下一步,南京检查分局将持续完善连锁总部监管工作机制,优化许可检查与日常监管衔接流程,探索协同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以“零容忍”态度守住药品安全底线,以“零距离”服务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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