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多措并举进一步优化药品注册管理准入服务 | |
|
|
12月23日,省局发布《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做好药品注册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出台了多项实实在在的举措,进一步优化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药品进口备案、进口药材登记备案、新药生产和上市许可等准入服务。 一是优化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共有四条务实举措,分别是:优化网上办理。加快开发“江苏省药品再注册工作系统”,实现药品再注册申报、业务网上办理。同时,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站、“江苏药监服务之窗”微信公众号公示国产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办理流程、时限要求和办件情况,方便企业查询。精简审批材料。凡是能在线获取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及相关补充申请批件全部在线获取,企业申报时无需重复提供。简化现场检查。除涉及药品质量安全必须进行现场检查外,不再另行开展药品再注册审批事项现场检查。长期未生产需恢复生产或生产场地变更的品种申报再注册时,将此类补充申请的现场检查与相关生产许可事项现场检查合并。压缩审批时限。将国产药品再注册的行政审批时限由6个月压缩至4个月。申请人补交变更申请时,对申请人补交的变更申请优先审评、同步办理。 二是优化药品进口备案及进口药材登记备案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可当天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实现“随到、随办、随走”。加强联网对接,实现网上办理,要求南京市局、苏州市局在药品和中药材进口备案过程中,通过在线获取核验有关证明文件等措施优化工作程序,并做好相关申请事项的基本信息、工作流程、受理条件、常见问题等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将已上市药品品种审批、备案信息归入江苏省药品品种库,建立与药品生产监管系统的数据共享,实现药品品种信息共享,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依据。进一步加强药品上市后监管,严格实施药品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积极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提升监管成效。要求各设区市局在进口药品、进口中药材的流通、使用环节加大随机抽查检验力度,确保进口药品安全有效。 |
|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 您是第位访问者
12月23日,省局发布《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做好药品注册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出台了多项实实在在的举措,进一步优化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药品进口备案、进口药材登记备案、新药生产和上市许可等准入服务。
一是优化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共有四条务实举措,分别是:优化网上办理。加快开发“江苏省药品再注册工作系统”,实现药品再注册申报、业务网上办理。同时,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站、“江苏药监服务之窗”微信公众号公示国产药品再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办理流程、时限要求和办件情况,方便企业查询。精简审批材料。凡是能在线获取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及相关补充申请批件全部在线获取,企业申报时无需重复提供。简化现场检查。除涉及药品质量安全必须进行现场检查外,不再另行开展药品再注册审批事项现场检查。长期未生产需恢复生产或生产场地变更的品种申报再注册时,将此类补充申请的现场检查与相关生产许可事项现场检查合并。压缩审批时限。将国产药品再注册的行政审批时限由6个月压缩至4个月。申请人补交变更申请时,对申请人补交的变更申请优先审评、同步办理。
二是优化药品进口备案及进口药材登记备案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可当天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实现“随到、随办、随走”。加强联网对接,实现网上办理,要求南京市局、苏州市局在药品和中药材进口备案过程中,通过在线获取核验有关证明文件等措施优化工作程序,并做好相关申请事项的基本信息、工作流程、受理条件、常见问题等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将已上市药品品种审批、备案信息归入江苏省药品品种库,建立与药品生产监管系统的数据共享,实现药品品种信息共享,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依据。进一步加强药品上市后监管,严格实施药品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积极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提升监管成效。要求各设区市局在进口药品、进口中药材的流通、使用环节加大随机抽查检验力度,确保进口药品安全有效。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