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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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负责监督管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制定地方性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地方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并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省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审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省人民政府以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餐饮监管处、药品注册管理处、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稽查局、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处、应急管理与宣传处、人事教育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规划财务审计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基建办。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属分局、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江苏省局认证审评中心、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江苏省药学会、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1家,具体包括: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江苏省药学会、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属分局、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格日常监管,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有效提升。一是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综合运用许可认证、跟踪监督、飞行检查等手段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发现并监督企业整改问题1.4万个,推动3424家食品小作坊建立安全信息公示栏。建成食品快检信息系统,累计覆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1753家、基层快检实验室96个。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重点围绕中央厨房、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业态开展“明厨亮灶”建设,全省参与建设的餐饮单位达4万余家。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监管。二是提升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效能。深入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完善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着力排查药品生产、流通环节风险,累计对在产的1563个制剂品种进行了风险评估、检查经营使用单位3.4万家次。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实施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全年完成注册及生产审批6183件,监督检查企业2.8万家次。深入开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累计检查产品3.3万个。三是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全年累计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6.15万批次,完成药品抽样任务1.76万批次,在产基本药物品种抽检覆盖率达100%。积极开展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全年累计收到各类不良反应(事件)报告13.9万份,发现并处置预警信号1773个。 (二)严惩违法行为,食品药品市场环境得到有力净化。一是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累计查处食品药品行政违法案件1.18万件,通过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取缔无证经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多种惩戒手段,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牵头实施长三角区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用联动奖惩,完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管理,对97家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扬州、宿迁等市向社会公布失信企业名单,起到了很好震慑作用。二是狠抓大案要案查办。坚持出重拳、下快手,严肃查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南通如东市局查办的“8·22”生产销售假药案、无锡市局查办的假冒阿斯利康抗癌药系列案、苏州市局查办的销售假冒创可贴系列案、泰州市局查办的“4·01”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案等在省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我省查办的大案要案入选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稽查执法优秀案例10件,位居第一。三是完善协作机制。强化行管衔接、行刑衔接,发挥四方联席会议、食药打假战略联盟、打假保名牌等机制作用,全年移送公安机关查办涉嫌犯罪案件857件。通过严惩重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促进了食品药品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据统计,去年全省规模以上食品工业实现产值达7443亿元,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含医疗器械)实现产值4755亿元。 (三)聚焦民生工程,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一是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承办省政府在淮安召开的“双安双创”现场会及成果展,表彰16家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对第二批13个县(市、区)进行了复核验收。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一城一策”,南京、南通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取得明显成效,徐州市在主城区45家农贸市场建立透明快检室,累计检测11.3万批次,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二是整治突出问题。联合省有关部门实施禽畜水产品、“地沟油”、肉品质量安全、网络餐饮服务等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中药提取物、生化药品、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角膜塑形镜等一系列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站等载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推广应用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宣传工作亮点,澄清网络谣言,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央视“新闻联播”栏目两次报道我省监管工作成效;强化舆情监测,妥善处置“鸭血加工黑作坊”等舆情事件。扎实做好投诉举报工作,累计接收和处理各类咨询建议、投诉举报6.5万件,有效化解了消费纠纷。 (四)聚力改革创新,助推发展的参与度更加广泛。一是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制定并实施餐饮食品风险分级管理规范,对26.8万家餐饮单位实施量化分级评定。提请省政府出台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推动出台“两票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疗效,规范市场秩序。支持南京、苏州等市药品批发企业开展储运资源整合,推进药品现代物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积极争取承接职能所必须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监管服务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6条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继续下放食品、化妆品生产等许可权限。编制权责清单和“双公示”目录,梳理标准化权力事项461项,列入“不见面审批(服务)”清单的许可业务达97项。三是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12个批准文号的药品获国家受理,南京正大天晴药业的“瑞舒伐他汀钙片”首批通过评价。泰州医药高新区对完成评价的企业给予每个品种400万元奖励;对国家确定为参比制剂的品种,给予200万元奖励。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在全国率先出台注册申报程序,受理持有人注册申请117项。苏州市设立5000万元风险保障金、1000万元注册奖励金,支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工作。去年我省药品注册申报累计达354件,其中创新药139件。经积极争取,国家总局医疗器械创新江苏服务站挂牌成立,对我省医疗器械产品创新、产业发展将产生重要促进作用。 (五)着力夯实基础,履职尽责保障措施持续完善。一是完善监管制度规范和标准。提请省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纳入省级重点专项规划,南京、无锡、扬州、淮安等市也将此纳入地方重点规划体系,为顺利实施重点工程奠定了基础。制定修订《江苏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学校食堂“五常法”管理实施指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程序》,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去年全系统监管专项资金预算总额12.55亿元,同比增长25.1%。总投资3.8亿元的省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和食品药品安全评价监测中心项目获批建设。镇江市明确“六室一厅一库”标准,基层监管分局规范化建设覆盖率达90%。连云港市提出“八有五化”基层食安办建设标准,首批建成标准化食安办17个。全系统获中央投资食品检测能力项目28个,总建设面积超7万平方米;县级食品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建设总投资超2.4亿元。淮安、连云港等市新建的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陆续投入使用;盐城市建成以市级检验中心为龙头、7个县级检验中心为骨干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三是推进智慧监管和大数据工程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总体建设方案,强化进度跟踪考核,省局智慧监管和大数据工程被评为民生服务类优秀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已有1800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追溯系统。推进电子监管,无锡、常州市局建设的医疗器械安全预警平台、食药智慧监管平台,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果。 (六)全面锤炼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双破解、双提升”活动,累计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69项,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效能,受到基层、企业和群众的好评。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行风建设责任书等形式,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所有审批事项实施网上电子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加快推进检查员队伍建设,出台管理办法,累计聘任食品药品生产、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查员865名。常州市实施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动态分类管理,对工作业绩优秀的,优先推荐进入省级检查员库。强化培训教育,仅省局就举办各类监管培训班、实训班 41期,培训人员近5000人次。举办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实战能力。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被认定为全省首批现代化示范职业学校。此外,全系统工青妇组织、离退休干部、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对口支援等工作部门也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112,470.2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287.42万元,增长27.54%。主要原因是各预算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112,470.2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6,451.95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3,931.03万元,增长26.52%。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人员开支标准调整和新进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2.事业收入1,819.53万元,为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学费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431.53万元,增长31.09%。主要原因是该校学费提高。 3.其他收入2,291.66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单位利息收入、行政单位的纳入财政专户资金收入、其他单位拨款、代办事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235.48万元,增长116.98%。主要原因是省局系统户根据审计意见,收回培训中心结余资金;省局基本户往来资金增加,药检院专项收入增加;省局基建户自筹资金拨入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80.35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增长公积金120多万和根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的通知,追加绩效工资150多万。 5.年初结转和结余41,626.70万元,主要为各预算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1,2470.20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省333工程培养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1.20万元。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研究项目结转资金列支。 2.教育(类)支出12,083.29万元,主要用于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代拨中专校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3,957.94万元,增长48.71%。主要原因是该校的经费支出增加。 3.科学技术(类)支出302.49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项目研究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55.27万元,增长540.60%。主要原因是各预算单位课题研究对应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1.53万元,主要用于省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88.69万元,减少22.4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费用标准调整。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2,693.03万元,主要用于省级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机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完成专项发展任务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370.49万元,增长20.87%。主要原因是各预算单位业务量增加,各项经费支出增加。 6.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17.5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2.50万元,减少41.67%。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金额下降。 7.住房保障(类)支出2,703.72万元,主要用于各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18.81万元,增长60.4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8.其他(类)支出317.2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基建户省食品药品技术监督中心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8.74万元,减少2.68%。主要原因是基建工程部分完工,支出减少。 9.结余分配11.38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省局认证审评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以及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减少44.39万元,减少79.59%。主要原因是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17年结余分配减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53,688.82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各预算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食品安全快速检验系统、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70,563.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451.95万元,占94.17%;事业收入1,819.53万元,占2.58 %;其他收入2,291.66万元,占3.25%。 图1:收入决算图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58,77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52.14万元,占32.59%;项目支出 39,617.86万元,占67.41%。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图2:支出决算图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4,825.4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719.45万元,增长33.3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人员开支标准调整和新进人员,基本支出增加。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55,114.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389.53万元,增长29.00%。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220.99万元,支出决算为55,11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费用需在以后年度中列支。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研究项目结转资金列支。 (二)教育支出(类) 1.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年初预算为63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用上年度专项结转资金列支。 2.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8,371.83万元,支出决算为8,35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部分项目属于跨年度实施项目,部分费用需要在下一年度列支。 3.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研究项目结转资金列支。 (三)科学技术支出(类) 1.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列支。 2.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研究项目结转资金列支。 (四)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73.28万元,支出决算为65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7月1日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改由社保统一发放。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81.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2.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78.13万元,支出决算为3,77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3.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85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2.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4.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96.02万元,支出决算为39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331.54万元,支出决算为9,99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6.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450.79万元,支出决算为3,79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7.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7.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食品安全项目结转资金列支。 8.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9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1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以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9.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643.19万元,支出决算为13,00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6%。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成,部分费用需要按工作进度在以后年度支付。 (六)资源和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1、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列支。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95.01万元,支出决算为69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285.2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其他支出(类) 1.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建户用食品药品技术监督项目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列支。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96.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755.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64.33万元、津贴补贴2,337.36万元、奖金533.3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07.17万元、伙食补助费14.73万元、绩效工资3,113.0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07.99万元、离休费188.96万元、退休费1,331.10万元、抚恤金37.69万元、生活补助4.31万元、医疗费72.37万元、奖励金1.64万元、住房公积金695.01万元、提租补贴1,285.2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9.41万元。 (二)公用经费2,540.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0.19万元、印刷费50.15万元、咨询费1.25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179.51万元、电费278.73万元、邮电费102.92万元、取暖费57.97万元、物业管理费275.03万元、差旅费87.43万元、维修(护)费138.68万元、会议费48.80万元、培训费66.66万元、公务接待费21.59万元、专用材料费92.44万元、劳务费156.99万元、委托业务费19.92万元、工会经费173.19万元、福利费3.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4.1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114.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389.53万元,增长29.00%。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和保障支出增加。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220.99万元,支出决算为55,11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需要跨年度实施。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96.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755.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64.33万元、津贴补贴2,337.36万元、奖金533.3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07.17万元、伙食补助费14.73万元、绩效工资3,113.07万元、基本养老保障缴费2.0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07.99万元、离休费188.96万元、退休费1,331.10万元、抚恤金37.69万元、生活补助4.31万元、医疗费72.37万元、奖励金1.64万元、住房公积金695.01万元、提租补贴1,285.2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9.41万元。 (二)公用经费2,540.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0.19万元、印刷费5015万元、咨询费1.25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179.51万元、电费278.73万元、邮电费102.92万元、取暖费57.97万元、物业管理费275.03万元、差旅费87.43万元、维修(护)费138.68万元、会议费48.80万元、培训费66.66万元、公务接待费21.59万元、专用材料费92.44万元、劳务费156.99万元、委托业务费19.92万元、工会经费173.19万元、福利费3.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4.18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0.9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4.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56.4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1.48%;公务接待费支出51.4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4.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50.92万元,完成预算的92.58%,比上年决算增加14.8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的出国指标在2017年报销,且今年出访国家的费用标准较高;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开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7个,累计1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单位组团或工作人员参团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6.4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17.9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7.02万元,主要原因为购置车辆类型及标准不同;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支出款项。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主要为更新一台报废的应急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38.48万元,完成预算的93.12%,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9.98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以及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降低;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公车出行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食品药品抽验检验工作、医疗器械抽验检验工作、药品器械认证审评工作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7辆。 3.公务接待费51.43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1.43万元,完成预算的29.71 %,比上年决算减少48.46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国内公务接待支出等等,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23批次,4,920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单位来客、外省市单位来人学习交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我局承担援藏援疆援青海对口支援任务,受援单位来人调研、培训、学习和交流等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下属事业单位邀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经验交流以及与专业技术机构业务协作等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等。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422.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9.94 %,比上年决算增加70.56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会议费标准提高,同时我系统职能调整,召开各类调研研讨会议增多;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本年度会议费标准及会议数量增加。2017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70个,参加会议6,157人次。主要为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年度工作会议、国家食品抽检监测任务布置会、2017年食品生产环节省级监督抽查及风险分析工作会议、全省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暨信用分类分级、全系统信息化建设会、全省案件督办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各业务条线年度工作会议、业务工作布置、研讨会以及各预算单位召开的与业务工作开展相关的其他会议等等。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884.79万元,完成预算的170.60%,比上年决算增加162.30万元,主要原因为自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原卫生、质监、工商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和人员划归我局后,没有相应调整我局的培训费预算限额,因履行新的职能,需大规模培训基层各类监管人员、技术人员,加上今年培训费标准提高,导致了培训费较上年的增长;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各预算单位提高培训力度。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88个,组织培训9,782人次。主要为培训正副处职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骨干培训示范班和师资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监管人才培训班、全系统新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综合业务培训班、公务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政务信息与信息公开培训班、新出台的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抽检监测工作培训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监管人员岗位培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人员培训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监管行政执法培训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检查培训班、药品抽验管理系统使用与药品抽验质量分析培训班、全系统应急管理与宣传工作培训班、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综合业务培训班、支部书记培训班、财务人员培训班以及各预算单位组织的与工作相关的业务培训班等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无)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7.81万元,比2016年减少74.08万元,降低11.19 %。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8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24.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0.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60.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3.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2%。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37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2,543.19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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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负责监督管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制定地方性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地方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并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省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审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省人民政府以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餐饮监管处、药品注册管理处、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稽查局、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处、应急管理与宣传处、人事教育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规划财务审计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基建办。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属分局、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江苏省局认证审评中心、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江苏省药学会、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1家,具体包括: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江苏省药学会、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属分局、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建)。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格日常监管,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有效提升。一是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综合运用许可认证、跟踪监督、飞行检查等手段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发现并监督企业整改问题1.4万个,推动3424家食品小作坊建立安全信息公示栏。建成食品快检信息系统,累计覆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1753家、基层快检实验室96个。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重点围绕中央厨房、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业态开展“明厨亮灶”建设,全省参与建设的餐饮单位达4万余家。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监管。二是提升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效能。深入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完善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着力排查药品生产、流通环节风险,累计对在产的1563个制剂品种进行了风险评估、检查经营使用单位3.4万家次。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实施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全年完成注册及生产审批6183件,监督检查企业2.8万家次。深入开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累计检查产品3.3万个。三是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全年累计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6.15万批次,完成药品抽样任务1.76万批次,在产基本药物品种抽检覆盖率达100%。积极开展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全年累计收到各类不良反应(事件)报告13.9万份,发现并处置预警信号1773个。
(二)严惩违法行为,食品药品市场环境得到有力净化。一是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累计查处食品药品行政违法案件1.18万件,通过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取缔无证经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多种惩戒手段,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牵头实施长三角区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用联动奖惩,完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管理,对97家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扬州、宿迁等市向社会公布失信企业名单,起到了很好震慑作用。二是狠抓大案要案查办。坚持出重拳、下快手,严肃查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南通如东市局查办的“8·22”生产销售假药案、无锡市局查办的假冒阿斯利康抗癌药系列案、苏州市局查办的销售假冒创可贴系列案、泰州市局查办的“4·01”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案等在省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我省查办的大案要案入选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稽查执法优秀案例10件,位居第一。三是完善协作机制。强化行管衔接、行刑衔接,发挥四方联席会议、食药打假战略联盟、打假保名牌等机制作用,全年移送公安机关查办涉嫌犯罪案件857件。通过严惩重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促进了食品药品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据统计,去年全省规模以上食品工业实现产值达7443亿元,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含医疗器械)实现产值4755亿元。
(三)聚焦民生工程,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一是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承办省政府在淮安召开的“双安双创”现场会及成果展,表彰16家首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对第二批13个县(市、区)进行了复核验收。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一城一策”,南京、南通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取得明显成效,徐州市在主城区45家农贸市场建立透明快检室,累计检测11.3万批次,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二是整治突出问题。联合省有关部门实施禽畜水产品、“地沟油”、肉品质量安全、网络餐饮服务等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中药提取物、生化药品、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角膜塑形镜等一系列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站等载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推广应用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宣传工作亮点,澄清网络谣言,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央视“新闻联播”栏目两次报道我省监管工作成效;强化舆情监测,妥善处置“鸭血加工黑作坊”等舆情事件。扎实做好投诉举报工作,累计接收和处理各类咨询建议、投诉举报6.5万件,有效化解了消费纠纷。
(四)聚力改革创新,助推发展的参与度更加广泛。一是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制定并实施餐饮食品风险分级管理规范,对26.8万家餐饮单位实施量化分级评定。提请省政府出台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推动出台“两票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疗效,规范市场秩序。支持南京、苏州等市药品批发企业开展储运资源整合,推进药品现代物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积极争取承接职能所必须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监管服务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6条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继续下放食品、化妆品生产等许可权限。编制权责清单和“双公示”目录,梳理标准化权力事项461项,列入“不见面审批(服务)”清单的许可业务达97项。三是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12个批准文号的药品获国家受理,南京正大天晴药业的“瑞舒伐他汀钙片”首批通过评价。泰州医药高新区对完成评价的企业给予每个品种400万元奖励;对国家确定为参比制剂的品种,给予200万元奖励。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在全国率先出台注册申报程序,受理持有人注册申请117项。苏州市设立5000万元风险保障金、1000万元注册奖励金,支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工作。去年我省药品注册申报累计达354件,其中创新药139件。经积极争取,国家总局医疗器械创新江苏服务站挂牌成立,对我省医疗器械产品创新、产业发展将产生重要促进作用。
(五)着力夯实基础,履职尽责保障措施持续完善。一是完善监管制度规范和标准。提请省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纳入省级重点专项规划,南京、无锡、扬州、淮安等市也将此纳入地方重点规划体系,为顺利实施重点工程奠定了基础。制定修订《江苏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学校食堂“五常法”管理实施指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程序》,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去年全系统监管专项资金预算总额12.55亿元,同比增长25.1%。总投资3.8亿元的省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和食品药品安全评价监测中心项目获批建设。镇江市明确“六室一厅一库”标准,基层监管分局规范化建设覆盖率达90%。连云港市提出“八有五化”基层食安办建设标准,首批建成标准化食安办17个。全系统获中央投资食品检测能力项目28个,总建设面积超7万平方米;县级食品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建设总投资超2.4亿元。淮安、连云港等市新建的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陆续投入使用;盐城市建成以市级检验中心为龙头、7个县级检验中心为骨干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三是推进智慧监管和大数据工程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总体建设方案,强化进度跟踪考核,省局智慧监管和大数据工程被评为民生服务类优秀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已有1800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追溯系统。推进电子监管,无锡、常州市局建设的医疗器械安全预警平台、食药智慧监管平台,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果。
(六)全面锤炼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双破解、双提升”活动,累计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69项,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效能,受到基层、企业和群众的好评。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行风建设责任书等形式,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所有审批事项实施网上电子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加快推进检查员队伍建设,出台管理办法,累计聘任食品药品生产、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查员865名。常州市实施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动态分类管理,对工作业绩优秀的,优先推荐进入省级检查员库。强化培训教育,仅省局就举办各类监管培训班、实训班 41期,培训人员近5000人次。举办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实战能力。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被认定为全省首批现代化示范职业学校。此外,全系统工青妇组织、离退休干部、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对口支援等工作部门也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112,470.2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287.42万元,增长27.54%。主要原因是各预算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112,470.2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6,451.95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3,931.03万元,增长26.52%。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人员开支标准调整和新进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2.事业收入1,819.53万元,为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学费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431.53万元,增长31.09%。主要原因是该校学费提高。
3.其他收入2,291.66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单位利息收入、行政单位的纳入财政专户资金收入、其他单位拨款、代办事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235.48万元,增长116.98%。主要原因是省局系统户根据审计意见,收回培训中心结余资金;省局基本户往来资金增加,药检院专项收入增加;省局基建户自筹资金拨入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80.35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增长公积金120多万和根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的通知,追加绩效工资150多万。
5.年初结转和结余41,626.70万元,主要为各预算单位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1,2470.20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省333工程培养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1.20万元。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研究项目结转资金列支。
2.教育(类)支出12,083.29万元,主要用于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代拨中专校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3,957.94万元,增长48.71%。主要原因是该校的经费支出增加。
3.科学技术(类)支出302.49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项目研究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55.27万元,增长540.60%。主要原因是各预算单位课题研究对应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1.53万元,主要用于省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88.69万元,减少22.4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费用标准调整。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2,693.03万元,主要用于省级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机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完成专项发展任务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370.49万元,增长20.87%。主要原因是各预算单位业务量增加,各项经费支出增加。
6.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17.5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2.50万元,减少41.67%。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金额下降。
7.住房保障(类)支出2,703.72万元,主要用于各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18.81万元,增长60.4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8.其他(类)支出317.2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基建户省食品药品技术监督中心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8.74万元,减少2.68%。主要原因是基建工程部分完工,支出减少。
9.结余分配11.38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省局认证审评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以及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减少44.39万元,减少79.59%。主要原因是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17年结余分配减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53,688.82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各预算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食品安全快速检验系统、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70,563.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451.95万元,占94.17%;事业收入1,819.53万元,占2.58 %;其他收入2,291.66万元,占3.25%。
图1:收入决算图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58,77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52.14万元,占32.59%;项目支出 39,617.86万元,占67.41%。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图2:支出决算图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4,825.4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719.45万元,增长33.3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人员开支标准调整和新进人员,基本支出增加。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55,114.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389.53万元,增长29.00%。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220.99万元,支出决算为55,11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费用需在以后年度中列支。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研究项目结转资金列支。
(二)教育支出(类)
1.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年初预算为63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用上年度专项结转资金列支。
2.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8,371.83万元,支出决算为8,35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部分项目属于跨年度实施项目,部分费用需要在下一年度列支。
3.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研究项目结转资金列支。
(三)科学技术支出(类)
1.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列支。
2.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研究项目结转资金列支。
(四)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73.28万元,支出决算为65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7月1日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改由社保统一发放。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81.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2.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78.13万元,支出决算为3,77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3.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85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2.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4.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96.02万元,支出决算为39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331.54万元,支出决算为9,99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6.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450.79万元,支出决算为3,79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7.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7.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以前年度食品安全项目结转资金列支。
8.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9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1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以及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列支。
9.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643.19万元,支出决算为13,00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6%。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成,部分费用需要按工作进度在以后年度支付。
(六)资源和勘探信息等支出(类)
1、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列支。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95.01万元,支出决算为69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285.20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其他支出(类)
1.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建户用食品药品技术监督项目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列支。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96.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755.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64.33万元、津贴补贴2,337.36万元、奖金533.3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07.17万元、伙食补助费14.73万元、绩效工资3,113.0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07.99万元、离休费188.96万元、退休费1,331.10万元、抚恤金37.69万元、生活补助4.31万元、医疗费72.37万元、奖励金1.64万元、住房公积金695.01万元、提租补贴1,285.2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9.41万元。
(二)公用经费2,540.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0.19万元、印刷费50.15万元、咨询费1.25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179.51万元、电费278.73万元、邮电费102.92万元、取暖费57.97万元、物业管理费275.03万元、差旅费87.43万元、维修(护)费138.68万元、会议费48.80万元、培训费66.66万元、公务接待费21.59万元、专用材料费92.44万元、劳务费156.99万元、委托业务费19.92万元、工会经费173.19万元、福利费3.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4.1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114.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389.53万元,增长29.00%。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和保障支出增加。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220.99万元,支出决算为55,11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需要跨年度实施。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96.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755.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64.33万元、津贴补贴2,337.36万元、奖金533.3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07.17万元、伙食补助费14.73万元、绩效工资3,113.07万元、基本养老保障缴费2.0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07.99万元、离休费188.96万元、退休费1,331.10万元、抚恤金37.69万元、生活补助4.31万元、医疗费72.37万元、奖励金1.64万元、住房公积金695.01万元、提租补贴1,285.2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9.41万元。
(二)公用经费2,540.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0.19万元、印刷费5015万元、咨询费1.25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179.51万元、电费278.73万元、邮电费102.92万元、取暖费57.97万元、物业管理费275.03万元、差旅费87.43万元、维修(护)费138.68万元、会议费48.80万元、培训费66.66万元、公务接待费21.59万元、专用材料费92.44万元、劳务费156.99万元、委托业务费19.92万元、工会经费173.19万元、福利费3.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4.18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0.9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4.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56.4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1.48%;公务接待费支出51.4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4.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50.92万元,完成预算的92.58%,比上年决算增加14.8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的出国指标在2017年报销,且今年出访国家的费用标准较高;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开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7个,累计1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单位组团或工作人员参团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6.4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17.9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7.02万元,主要原因为购置车辆类型及标准不同;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支出款项。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主要为更新一台报废的应急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38.48万元,完成预算的93.12%,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9.98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以及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降低;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公车出行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食品药品抽验检验工作、医疗器械抽验检验工作、药品器械认证审评工作以及机要文件交换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7辆。
3.公务接待费51.43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1.43万元,完成预算的29.71 %,比上年决算减少48.46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国内公务接待支出等等,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23批次,4,920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单位来客、外省市单位来人学习交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我局承担援藏援疆援青海对口支援任务,受援单位来人调研、培训、学习和交流等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下属事业单位邀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经验交流以及与专业技术机构业务协作等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等。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422.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9.94 %,比上年决算增加70.56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会议费标准提高,同时我系统职能调整,召开各类调研研讨会议增多;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本年度会议费标准及会议数量增加。2017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70个,参加会议6,157人次。主要为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年度工作会议、国家食品抽检监测任务布置会、2017年食品生产环节省级监督抽查及风险分析工作会议、全省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暨信用分类分级、全系统信息化建设会、全省案件督办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各业务条线年度工作会议、业务工作布置、研讨会以及各预算单位召开的与业务工作开展相关的其他会议等等。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884.79万元,完成预算的170.60%,比上年决算增加162.30万元,主要原因为自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原卫生、质监、工商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和人员划归我局后,没有相应调整我局的培训费预算限额,因履行新的职能,需大规模培训基层各类监管人员、技术人员,加上今年培训费标准提高,导致了培训费较上年的增长;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各预算单位提高培训力度。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88个,组织培训9,782人次。主要为培训正副处职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骨干培训示范班和师资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监管人才培训班、全系统新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综合业务培训班、公务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政务信息与信息公开培训班、新出台的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抽检监测工作培训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监管人员岗位培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人员培训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监管行政执法培训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各业务条线检查培训班、药品抽验管理系统使用与药品抽验质量分析培训班、全系统应急管理与宣传工作培训班、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综合业务培训班、支部书记培训班、财务人员培训班以及各预算单位组织的与工作相关的业务培训班等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无)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7.81万元,比2016年减少74.08万元,降低11.19 %。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8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24.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0.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60.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3.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2%。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37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2,543.19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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