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执业药师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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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检查分局: 为建立健全执业药师信用体系,强化执业药师诚信意识,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局制定了《江苏省执业药师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附件),现予印发。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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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检查分局:
为建立健全执业药师信用体系,强化执业药师诚信意识,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局制定了《江苏省执业药师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附件),现予印发。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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