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企业座谈会征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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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省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全体人员赴常州调研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座谈征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改意见。常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及处室负责人,常州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负责人,福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州市中医院计等使用单位代表共40余人参加座谈。 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负责人介绍了在“放管服”改革大背景下,《条例》修订的原则:其一是规范行业发展,确保产品质量;其二是推动提高医疗器械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其三是提高监管效能,推动医疗器械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参会企业和医院代表、行业协会等单位负责人,围绕产品注册和备案、标准体系、临床评价、不良反应监测、法律责任等问题,对《条例》(修订草案)相关条款提出了详细的修改建议,对《条例》的修订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 省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负责人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的发言,并向大家表示,省局已认真记录了大家的意见建议,会后将进行整理汇总上报。《条例》的修订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大家如有补充意见,随时可向省局反馈。修改意见的征求需要多维度进行,省局还将听取相关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在全省药品监管系统内开展广泛的交流讨论,以期最大程度达成共识。 (省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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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省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全体人员赴常州调研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座谈征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改意见。常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及处室负责人,常州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负责人,福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州市中医院计等使用单位代表共40余人参加座谈。
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负责人介绍了在“放管服”改革大背景下,《条例》修订的原则:其一是规范行业发展,确保产品质量;其二是推动提高医疗器械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其三是提高监管效能,推动医疗器械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参会企业和医院代表、行业协会等单位负责人,围绕产品注册和备案、标准体系、临床评价、不良反应监测、法律责任等问题,对《条例》(修订草案)相关条款提出了详细的修改建议,对《条例》的修订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
省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负责人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的发言,并向大家表示,省局已认真记录了大家的意见建议,会后将进行整理汇总上报。《条例》的修订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大家如有补充意见,随时可向省局反馈。修改意见的征求需要多维度进行,省局还将听取相关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在全省药品监管系统内开展广泛的交流讨论,以期最大程度达成共识。
(省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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