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新闻资讯>省局信息

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多措并举 疫情防控与监测业务两不误
发布时间:2020-03-03 17:55:56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中心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分管领导的指挥下,立足机构职能、积极担当作为,多措并举做到疫情防控与监测业务两手抓、两不误,全力服务药品监管工作大局。

一是 精准发力,全力抗疫。制定《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方案》,每日分析监测数据,强化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上市后监测;加强与各市中心联动,开展江苏省疫情相关防护类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调研,妥善处置风险信号;发挥专业优势,编制新冠肺炎相关药械监测手册,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科普宣传。

二是 及时回顾,认真谋划。积极开展内部讨论,总结疫情以来中心开展的阶段性工作,合理规划工作路线,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针对《2020年全省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建言献策,强化药品监测对药品监管的技术支撑作用,认真谋划2020年各项监测和宣传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疫情期间“怎么办”和疫情过后“怎么干”。

三是 统筹协调,全盘推进。强化与市中心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组织13个市级中心做好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工作,全面抓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起草新形势下对各市监测中心的业务工作考核标准,以全省发展一盘棋的思路谋划药械化监测各项工作,形成协调推进、统筹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是 课题引领,探索先行。疫情期间,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等方式与专家、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沟通交流,积极推动“药物警戒体系构建相关重大问题研究”相关课题研究。以新版《药品管理法》中药物警戒制度为研究重点,进一步理清课题研究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药品安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为药物警戒制度的落地生根探索江苏方案。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 您是第位访问者

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多措并举 疫情防控与监测业务两不误
发布时间:2020-03-03 17:55:56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中心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分管领导的指挥下,立足机构职能、积极担当作为,多措并举做到疫情防控与监测业务两手抓、两不误,全力服务药品监管工作大局。

一是 精准发力,全力抗疫。制定《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方案》,每日分析监测数据,强化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上市后监测;加强与各市中心联动,开展江苏省疫情相关防护类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调研,妥善处置风险信号;发挥专业优势,编制新冠肺炎相关药械监测手册,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科普宣传。

二是 及时回顾,认真谋划。积极开展内部讨论,总结疫情以来中心开展的阶段性工作,合理规划工作路线,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针对《2020年全省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建言献策,强化药品监测对药品监管的技术支撑作用,认真谋划2020年各项监测和宣传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疫情期间“怎么办”和疫情过后“怎么干”。

三是 统筹协调,全盘推进。强化与市中心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组织13个市级中心做好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工作,全面抓好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起草新形势下对各市监测中心的业务工作考核标准,以全省发展一盘棋的思路谋划药械化监测各项工作,形成协调推进、统筹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是 课题引领,探索先行。疫情期间,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等方式与专家、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沟通交流,积极推动“药物警戒体系构建相关重大问题研究”相关课题研究。以新版《药品管理法》中药物警戒制度为研究重点,进一步理清课题研究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药品安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为药物警戒制度的落地生根探索江苏方案。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