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检查分局探索推行“说理式监管 让有 “温度的”监管与有“力度的”执法深度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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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省局统一部署下,常州检查分局推行“说理式执法”取得良好成效,在规范执法的同时争议矛盾得到有效预防化解。为进一步防范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今年,常州检查分局探索推行“说理式监管”,将“说理式”范围由稽查执法延伸至许可、监管、服务发展全过程。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关于推进审评审批提速推动创新药械使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让监管与服务同频共振。 二是严格工作原则,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同时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上市前许可与上市后监管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监管能力建设与作风建设相结合,建立清亲和谐的政企关系。 三是坚持多措并举,让“说理式监管”落到实处。推行规范用语,在许可、监管和稽查执法全过程推行规范用语,建立规范用语监督和整改制度;推行“说理式”文书,监管文书中详细描述检查内容、问题缺陷、风险提示和整改要求,方便对照整改落实;稽查文书详细描述违法违规行为、适用法律法规的理由,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论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合情合理;畅通沟通渠道,通过法律法规宣贯、“药事沙龙”、发放“温馨提示卡”、下发“风险提示函”、分享“典型案例”等形式,将“事理讲清、法理讲准、道理讲明、情理讲透”,实现由“告诉你不行”向“教你怎么行”转变,让“有温度”的说服指导与“有力度”的监管执法相结合。 (常州检查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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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省局统一部署下,常州检查分局推行“说理式执法”取得良好成效,在规范执法的同时争议矛盾得到有效预防化解。为进一步防范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今年,常州检查分局探索推行“说理式监管”,将“说理式”范围由稽查执法延伸至许可、监管、服务发展全过程。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关于推进审评审批提速推动创新药械使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让监管与服务同频共振。
二是严格工作原则,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同时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上市前许可与上市后监管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监管能力建设与作风建设相结合,建立清亲和谐的政企关系。
三是坚持多措并举,让“说理式监管”落到实处。推行规范用语,在许可、监管和稽查执法全过程推行规范用语,建立规范用语监督和整改制度;推行“说理式”文书,监管文书中详细描述检查内容、问题缺陷、风险提示和整改要求,方便对照整改落实;稽查文书详细描述违法违规行为、适用法律法规的理由,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论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合情合理;畅通沟通渠道,通过法律法规宣贯、“药事沙龙”、发放“温馨提示卡”、下发“风险提示函”、分享“典型案例”等形式,将“事理讲清、法理讲准、道理讲明、情理讲透”,实现由“告诉你不行”向“教你怎么行”转变,让“有温度”的说服指导与“有力度”的监管执法相结合。
(常州检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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