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依照《关于修订江苏省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等要求,组织对江苏名典医药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结果符合要求,拟发证书。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04月27日至2022年05月03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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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苏名典医药有限公司 | 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工业园区振兴路1号(金隆钢材城内) | 91320706MA7EFBL91Y | 祁晓 | 祁晓 | 周春晓 | 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工业园区聚宝路3号第5栋仓库 |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生物制品*** |
特此公示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