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苏州分中心增项赋权有关事项的公告 | |
|
|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审评审批服务推动创新药械使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1号)部署要求,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分中心考核与赋权实施办法(试行)》,现决定自2023年3月24日起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苏州分中心赋权审评事项9项、核查事项35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 |
|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 您是第位访问者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审评审批服务推动创新药械使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1号)部署要求,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分中心考核与赋权实施办法(试行)》,现决定自2023年3月24日起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苏州分中心赋权审评事项9项、核查事项35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苏州分中心增项赋权事项清单.docx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