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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陕西两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苏陕药品监管协作第一次会议并签订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4-10-17 08:38:0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东西部协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苏陕党政代表团座谈会部署,不断开创苏陕协作发展新局面,近日,江苏、陕西两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南京召开苏陕药品监管协作第一次会议并签订框架协议。江苏省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田丰,陕西省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冯锋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药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陈和平主持会议,陕西省药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张宸参加。江苏、陕西两省药监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活动。

田丰代表江苏省药监局对陕西省药监局为推进苏陕药品监管协作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召开本次会议是在国家深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苏陕两省携手并进、共谋发展的重要举措,两省药监局要加强机制保障、深化合作交流,通过共建共享、互融互促携手推动两省药品高水平安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制度机制学习互鉴,建立起日常工作交流、风险信息共享、执法问题会商等沟通协调和资源共享机制。二是业务工作交流协作,在监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好协作配合,研究解决药品监管重点难点问题。三是监管体系融合发展,建立双方认可的协作机制、相对统一的标准体系,进一步消融苏陕两省区域壁垒,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冯锋代表陕西省药监局对江苏省药监局长期以来对陕西的支持帮助、对协作项目的努力付出表示感谢,他指出,两省药品监管协作列入陕西省2024年苏陕协作重点计划,要合力打造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的“苏陕协作”样板。一是深化监管执法合作,引入和应用江苏先进理念和监管经验,加强资源共享和协同执法。二是深化防控风险合作,联合江苏推进风险研判、应急处置、信息化建设等协作,提高监管精准度和时效性。三是深化能力建设合作,学习借鉴江苏检验检测经验,联合制修订相关质量标准,共享抽检信息,共同开展科研攻关。四是深化产业发展合作,依托江苏医药产业创新资源加速集聚优势和陕西科研及中药资源优势,以高效监管协作提升“秦药”品牌核心竞争力。

会上,两省药监局签订了《药品监管协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以提升药品监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在加强药品监管、提升监管能力、促进产业创新和强化基层对口交流等方面加强协作,共创药品安全治理新局面,扎实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两省食药检院在会上同时签订了《交流协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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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东西部协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苏陕党政代表团座谈会部署,不断开创苏陕协作发展新局面,近日,江苏、陕西两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南京召开苏陕药品监管协作第一次会议并签订框架协议。江苏省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田丰,陕西省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冯锋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药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陈和平主持会议,陕西省药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张宸参加。江苏、陕西两省药监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活动。

田丰代表江苏省药监局对陕西省药监局为推进苏陕药品监管协作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召开本次会议是在国家深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苏陕两省携手并进、共谋发展的重要举措,两省药监局要加强机制保障、深化合作交流,通过共建共享、互融互促携手推动两省药品高水平安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制度机制学习互鉴,建立起日常工作交流、风险信息共享、执法问题会商等沟通协调和资源共享机制。二是业务工作交流协作,在监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好协作配合,研究解决药品监管重点难点问题。三是监管体系融合发展,建立双方认可的协作机制、相对统一的标准体系,进一步消融苏陕两省区域壁垒,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冯锋代表陕西省药监局对江苏省药监局长期以来对陕西的支持帮助、对协作项目的努力付出表示感谢,他指出,两省药品监管协作列入陕西省2024年苏陕协作重点计划,要合力打造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的“苏陕协作”样板。一是深化监管执法合作,引入和应用江苏先进理念和监管经验,加强资源共享和协同执法。二是深化防控风险合作,联合江苏推进风险研判、应急处置、信息化建设等协作,提高监管精准度和时效性。三是深化能力建设合作,学习借鉴江苏检验检测经验,联合制修订相关质量标准,共享抽检信息,共同开展科研攻关。四是深化产业发展合作,依托江苏医药产业创新资源加速集聚优势和陕西科研及中药资源优势,以高效监管协作提升“秦药”品牌核心竞争力。

会上,两省药监局签订了《药品监管协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以提升药品监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在加强药品监管、提升监管能力、促进产业创新和强化基层对口交流等方面加强协作,共创药品安全治理新局面,扎实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两省食药检院在会上同时签订了《交流协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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