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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制定印发化妆品网络经营平台监管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20 10:33:05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高速发展,化妆品网络销售已经成为化妆品经营的主渠道之一。为加强化妆品网络销售安全监管,督促化妆品网络经营者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近日,省药监局制定了化妆品网络经营平台监管工作方案,在全省内开展化妆品网络经营检查。

一是摸清底数,守好“准入关” 

充分发挥各地网络监管协作机制作用,联合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切实摸清本辖区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底数和提供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情况。

二是开展自查,守好“质量关”

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并开展自查。平台经营者应设置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开展检查,建立实名登记、日常检查、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根据产品风险情况,定期组织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开展日常经营行为检查。

三是检查处置,守好“安全关”

结合日常抽检、风险监测和国家化妆品网络经营监测平台推送的可疑情况数据,对网络交易平台内入网销售的本辖区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及其产品进行抽查。将监督检查工作与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对多发、重点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及时防范和化解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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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制定印发化妆品网络经营平台监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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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高速发展,化妆品网络销售已经成为化妆品经营的主渠道之一。为加强化妆品网络销售安全监管,督促化妆品网络经营者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近日,省药监局制定了化妆品网络经营平台监管工作方案,在全省内开展化妆品网络经营检查。

一是摸清底数,守好“准入关” 

充分发挥各地网络监管协作机制作用,联合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切实摸清本辖区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底数和提供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情况。

二是开展自查,守好“质量关”

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并开展自查。平台经营者应设置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开展检查,建立实名登记、日常检查、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根据产品风险情况,定期组织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开展日常经营行为检查。

三是检查处置,守好“安全关”

结合日常抽检、风险监测和国家化妆品网络经营监测平台推送的可疑情况数据,对网络交易平台内入网销售的本辖区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及其产品进行抽查。将监督检查工作与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对多发、重点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及时防范和化解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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