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检查分局三举措加强高温梅雨季节药品安全监管 | |
|
|
为进一步做好高温梅雨季节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药品储存养护,确保药品质量和公众用药安全,苏州检查分局以药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为契机,多措并举,加强药品经营环节监管,保障全市药品流通环节质量稳定。 一是聚焦风险排查,压紧压实责任 通过“苏州药闻”公众号、QQ群等多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药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梅雨高温季节相关药品储存知识宣贯,引导相关从业人员加强自律意识。督促辖区内企业压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药品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天气药品质量安全管理。 二是聚焦监督重点,精准靶向发力 把好储存关,重点关注企业仓库的温湿度调控及自动监测系统有效运行情况。检查空调、温湿度监测系统等设施能否正常运行,设备数量是否满足药品存储的需要,药品储存环境的温湿度是否符合相应要求等。把好进货关,针对高温季节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中药饮片、阴凉冷藏药品等重点品种,检查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冷链管理是否健全,在途温湿度等是否合规。 三是聚焦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紧密合作,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各项机制常态化运行,协同推进夏季药品经营使用安全整治行动,全域推进高温梅雨季节药品安全协同监管。紧盯执法检查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坚持立行立改,定期开展“回头看”,常抓不懈,确保风险隐患消除到位,全力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下一步,苏州检查分局将持续关注高温高湿天气药品质量安全,抓牢源头管理,提高企业药品储存、销售使用管理能力,为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
|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 您是第位访问者
为进一步做好高温梅雨季节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药品储存养护,确保药品质量和公众用药安全,苏州检查分局以药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为契机,多措并举,加强药品经营环节监管,保障全市药品流通环节质量稳定。
一是聚焦风险排查,压紧压实责任
通过“苏州药闻”公众号、QQ群等多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药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梅雨高温季节相关药品储存知识宣贯,引导相关从业人员加强自律意识。督促辖区内企业压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药品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天气药品质量安全管理。
二是聚焦监督重点,精准靶向发力
把好储存关,重点关注企业仓库的温湿度调控及自动监测系统有效运行情况。检查空调、温湿度监测系统等设施能否正常运行,设备数量是否满足药品存储的需要,药品储存环境的温湿度是否符合相应要求等。把好进货关,针对高温季节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中药饮片、阴凉冷藏药品等重点品种,检查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冷链管理是否健全,在途温湿度等是否合规。
三是聚焦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紧密合作,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各项机制常态化运行,协同推进夏季药品经营使用安全整治行动,全域推进高温梅雨季节药品安全协同监管。紧盯执法检查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坚持立行立改,定期开展“回头看”,常抓不懈,确保风险隐患消除到位,全力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下一步,苏州检查分局将持续关注高温高湿天气药品质量安全,抓牢源头管理,提高企业药品储存、销售使用管理能力,为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