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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检查分局扎实推进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
发布时间:2025-05-06 09:20:53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筑牢药品质量安全底线,扬州检查分局认真落实国家药监局和省药监局工作部署,制定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协同监管,扎实推进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

一是制定行动方案,明确专项行动重点

结合扬州实际,制定“清源”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围绕购销渠道、仓储物流、质量管理体系、追溯管理系统、处方药销售等方面开展检查,严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对委托储运、异地设库、多仓协同等新型业态,对既往检查发现问题较为突出、多次整改不到位、投诉举报多、经营活动不正常等重点企业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把握监管执法尺度,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维护健康稳定的药品经营秩序。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行动要求

联合扬州市市场监管局传达省药监局“清源”行动视频会议部署,全市17家药品批发企业、12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81人参会,重点强调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把好进、销、存等关键环节,杜绝购进医保回流药、虚假销售流向等问题的发生,严格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要求合规经营。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提升专项行动效能

参与市级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与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沟通协调会,结合“清源”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药品协同监管机制,交流共享监管信息,会商研判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等重点工作;明确药品连锁总部检查中至少延伸检查连锁门店2家,根据职责分别对总部、门店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推进药品追溯码的监管应用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重点品种电子追溯要求,开展产品扫码、数据维护,防范药品异常流通风险。

下一步,扬州检查分局将结合日常监管与风险排查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风险防控,压紧压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树牢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法治意识、质量意识,进一步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工作机制作用,加强与市场监管、医保、卫健、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增强药品安全治理工作合力,确保“清源”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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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筑牢药品质量安全底线,扬州检查分局认真落实国家药监局和省药监局工作部署,制定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协同监管,扎实推进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

一是制定行动方案,明确专项行动重点

结合扬州实际,制定“清源”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围绕购销渠道、仓储物流、质量管理体系、追溯管理系统、处方药销售等方面开展检查,严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对委托储运、异地设库、多仓协同等新型业态,对既往检查发现问题较为突出、多次整改不到位、投诉举报多、经营活动不正常等重点企业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把握监管执法尺度,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维护健康稳定的药品经营秩序。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行动要求

联合扬州市市场监管局传达省药监局“清源”行动视频会议部署,全市17家药品批发企业、12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81人参会,重点强调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把好进、销、存等关键环节,杜绝购进医保回流药、虚假销售流向等问题的发生,严格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要求合规经营。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提升专项行动效能

参与市级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与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沟通协调会,结合“清源”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药品协同监管机制,交流共享监管信息,会商研判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等重点工作;明确药品连锁总部检查中至少延伸检查连锁门店2家,根据职责分别对总部、门店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推进药品追溯码的监管应用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重点品种电子追溯要求,开展产品扫码、数据维护,防范药品异常流通风险。

下一步,扬州检查分局将结合日常监管与风险排查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风险防控,压紧压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树牢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法治意识、质量意识,进一步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工作机制作用,加强与市场监管、医保、卫健、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增强药品安全治理工作合力,确保“清源”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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