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供有关政府信息,特编制《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省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概况:省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职能及联系方式、直属单位职能及联系方式等;
2.政策法规:药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
3.规划计划:中长期规划、阶段性计划、年度计划及年度总结;
4.重点公开:工作文件、公告通告、人事任免、招录招聘、部门预决算、统计信息等;
5.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办件公示公告、办件送达等;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da.jiangsu.gov.cn)以及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发放宣传材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予以主动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省局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省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5号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741
受理方式:网络递交、函件、当面递交
(二)申请的提出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应填写《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下载电子版。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点击“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省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程序,并在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依法提供其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有关网站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四)收费标准:待定。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省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省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方式:1.信件,收信部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5号,邮编:210008;
2.电话:025-8327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