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2-00494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02-09-04
信息名称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江苏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2年版)的通知(有效)
文  号 苏药监注〔2002〕569号
关 键 词 药品 炮制 规定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江苏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2年版)的通知(有效)
发布时间:2002-09-04 18:35:30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条第二款“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的规定,我局于2001年6月开始,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1992年版)进行了修订,并由江苏科技出版社正式出版,现予发布,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凡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炮制方法,遵照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内容编写,同时保留了我省传统的、有特色的中药饮片加工炮制方法,并对1992年版规定的中药饮片水分、浸出物、酸不溶性灰分、灰分等检查指标进行了调整,还增加了高效液相色谱、膨胀度等检查方法。因此,本规范应作为我省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的依据。如在执行本规范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2002年9月4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江苏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2年版)苏药监注〔2002〕56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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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江苏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2年版)的通知(有效)
发布时间:2002-09-04 18:35:30

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条第二款“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的规定,我局于2001年6月开始,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1992年版)进行了修订,并由江苏科技出版社正式出版,现予发布,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凡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炮制方法,遵照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内容编写,同时保留了我省传统的、有特色的中药饮片加工炮制方法,并对1992年版规定的中药饮片水分、浸出物、酸不溶性灰分、灰分等检查指标进行了调整,还增加了高效液相色谱、膨胀度等检查方法。因此,本规范应作为我省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的依据。如在执行本规范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2002年9月4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江苏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2年版)苏药监注〔2002〕56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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