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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后续反馈情况
发布时间:2019-12-23 15:45:04

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11日,我局在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江苏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修改意见。期间,共征集到修改意见21条,主要来源为省局有关处室、检查分局和企业等。根据收到的反馈意见,我们组织人员逐条研究,对合理的予以采纳;对部分合理的予以部分采纳;对已有规定或不合理的不予采纳,并注明原因。

2019年12月6日,召开《办法》专家评审会。邀请了来自省化妆品行业协会、省市场监管局、化妆品生产企业的专家,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办法》的制定符合国家大力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导向,对于推进化妆品监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具有现实和指导意义。《办法》文本基本符合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结构严谨、内容全面,建议对一些文字和语言表述作修改后可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

2019年12月,《办法》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近期印发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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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11日,我局在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江苏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修改意见。期间,共征集到修改意见21条,主要来源为省局有关处室、检查分局和企业等。根据收到的反馈意见,我们组织人员逐条研究,对合理的予以采纳;对部分合理的予以部分采纳;对已有规定或不合理的不予采纳,并注明原因。

2019年12月6日,召开《办法》专家评审会。邀请了来自省化妆品行业协会、省市场监管局、化妆品生产企业的专家,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办法》的制定符合国家大力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导向,对于推进化妆品监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具有现实和指导意义。《办法》文本基本符合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结构严谨、内容全面,建议对一些文字和语言表述作修改后可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

2019年12月,《办法》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近期印发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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