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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监局会同省信用办召开长三角区域药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0-12-04 14:22:0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科学谋划、建立健全新体制下适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药品安全信用体系,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区域药品安全信用管理工作水平,12月4日,江苏省药监局会同省信用办在南京召开机构改革后首次长三角区域药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江苏省药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陈和平、省信用办副主任盛宝隽出席会议。上海、浙江、安徽、江苏省(市)信用办、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有关负责同志,药监局信用体系建设职能处室、信息化建设职能处室(信息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三省一市信用办通报了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药监局介绍了机构改革后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及明年工作安排。江苏省药监局有关处室、检查分局分别就化妆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药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初步设想、药品安全信用监管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会议还讨论了《长三角区域药品安全领域信用联动奖惩合作备忘录》(修订稿)、“长三角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公众服务平台”升级改造,以及明年重点合作事项等。

       陈和平在致辞中对长三角各省市信用办、药监局给予本次会议的支持与配合表示感谢,并表态江苏省药监局作为长三角区域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方,将积极主动担当,联合各省信用办、药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长远谋划,将信用管理纳入药品监管工作大局中考虑,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适应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药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机制和模式,使诚信建设真正成为推动区域医药产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

       盛宝隽在最后的总结中指出,长三角区域药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紧扣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新要求,发挥各方优势力量,共同推动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针对下一步重点合作事项,盛宝隽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建立合作机制,及时商讨、解决合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二是针对药品行业或其细分领域,研究出台相应的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三是尽快升级改造“长三角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公众服务平台”,促进信用数据共享落地落实。
       四是加大药品安全领域信用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行业诚信的社会影响力。
       五是信用办要加强对药监部门在法律法规、信用等级评价、信息化建设、联合惩戒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打造药品信用合作品牌,共同推动药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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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三省一市信用办通报了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药监局介绍了机构改革后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及明年工作安排。江苏省药监局有关处室、检查分局分别就化妆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药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初步设想、药品安全信用监管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会议还讨论了《长三角区域药品安全领域信用联动奖惩合作备忘录》(修订稿)、“长三角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公众服务平台”升级改造,以及明年重点合作事项等。

       陈和平在致辞中对长三角各省市信用办、药监局给予本次会议的支持与配合表示感谢,并表态江苏省药监局作为长三角区域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方,将积极主动担当,联合各省信用办、药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长远谋划,将信用管理纳入药品监管工作大局中考虑,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适应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药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机制和模式,使诚信建设真正成为推动区域医药产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

       盛宝隽在最后的总结中指出,长三角区域药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紧扣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新要求,发挥各方优势力量,共同推动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针对下一步重点合作事项,盛宝隽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建立合作机制,及时商讨、解决合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二是针对药品行业或其细分领域,研究出台相应的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三是尽快升级改造“长三角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公众服务平台”,促进信用数据共享落地落实。
       四是加大药品安全领域信用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行业诚信的社会影响力。
       五是信用办要加强对药监部门在法律法规、信用等级评价、信息化建设、联合惩戒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打造药品信用合作品牌,共同推动药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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