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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 定期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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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0年9月30日以来经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了定期(集中)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评估依据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试行)》(苏药监法科〔2020〕54号)。 二、评估办法 由局政策法规处牵头,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评估,即各承办处室对本处室起草印发的现行有效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评估。 三、评估范围 对我局自2020年9月30日以来制定的现行有效的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全方位的评估。 四、评估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文件的各项规定是否存在影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情况。 五、评估结果 经评估,我局现行有效的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均不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情形。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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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0年9月30日以来经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了定期(集中)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评估依据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试行)》(苏药监法科〔2020〕54号)。
二、评估办法
由局政策法规处牵头,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评估,即各承办处室对本处室起草印发的现行有效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评估。
三、评估范围
对我局自2020年9月30日以来制定的现行有效的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全方位的评估。
四、评估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文件的各项规定是否存在影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情况。
五、评估结果
经评估,我局现行有效的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均不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情形。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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