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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扬州分中心增项赋权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5年 第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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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分中心考核与赋权实施办法(试行)》,现决定自2025年12月23日起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扬州分中心赋权审评事项12项、核查事项26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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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分中心考核与赋权实施办法(试行)》,现决定自2025年12月23日起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扬州分中心赋权审评事项12项、核查事项26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扬州分中心增项赋权事项清单.pdf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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