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检查分局、审评核查南通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改革部署 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 |
|
|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深层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部署,南通检查分局、审评核查南通分中心聚焦南通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强化寓监管于服务,联合制定行动方案,推进五个方面十九条措施,助力打造更具竞争力的生物医药创新发展高地。 一是实施前置指导服务 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要求,建立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等重点支持企业清单,精准实施“面对面”对接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加大专题辅导力度,支持医药特色园区建设。 二是提升审评核查质效 加强审评核查分中心能力建设,加快提升人员能力水平,优化审评核查服务,着力压减审评核查时限,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办件质量标准,争取更多省级审评核查事项赋权。 三是对接争取政策支持 积极落实优化药品补充申请、生物制品分段生产以及原料药分段生产、药品连续制造等改革试点部署,与省药监局审评中心联合设立咨询服务共建点,适时承接药品上市后变更备案有关事项,加大检查员培养力度,为产业发展赋能。 四是支持企业发展 支持南通地区罕见病用药、改良型新药、小核酸药物、高端介入医疗器械等药械研发注册,推动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优化仓储资源,推动产品出口便利化。实施化妆品企业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化妆品企业加快发展。 五是提升监管效能 规范委托受托生产,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统筹协同,规范涉企检查,提高检查效率。探索与市场监管部门、医药园区、药学会、协会、高校等机构建立共建机制,加强社会共治。 |
|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 您是第位访问者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深层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部署,南通检查分局、审评核查南通分中心聚焦南通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强化寓监管于服务,联合制定行动方案,推进五个方面十九条措施,助力打造更具竞争力的生物医药创新发展高地。
一是实施前置指导服务
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要求,建立创新药创新医疗器械等重点支持企业清单,精准实施“面对面”对接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加大专题辅导力度,支持医药特色园区建设。
二是提升审评核查质效
加强审评核查分中心能力建设,加快提升人员能力水平,优化审评核查服务,着力压减审评核查时限,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办件质量标准,争取更多省级审评核查事项赋权。
三是对接争取政策支持
积极落实优化药品补充申请、生物制品分段生产以及原料药分段生产、药品连续制造等改革试点部署,与省药监局审评中心联合设立咨询服务共建点,适时承接药品上市后变更备案有关事项,加大检查员培养力度,为产业发展赋能。
四是支持企业发展
支持南通地区罕见病用药、改良型新药、小核酸药物、高端介入医疗器械等药械研发注册,推动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优化仓储资源,推动产品出口便利化。实施化妆品企业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化妆品企业加快发展。
五是提升监管效能
规范委托受托生产,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统筹协同,规范涉企检查,提高检查效率。探索与市场监管部门、医药园区、药学会、协会、高校等机构建立共建机制,加强社会共治。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