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省药监局组织开展药品网络零售监督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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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药监局根据国家药监局相关部署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网络零售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药品网络零售监管,保障网售药品质量安全。 重点检查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是否对申请入驻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是否落实对入驻药品零售企业资质信息至少每6个月核验更新一次的要求等平台履行资质审核义务的情况,是否具备有效防范入驻药品零售企业资质过期、超范围经营的能力和有效措施,是否存在销售或为销售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网络销售药品提供便利和条件的行为,是否存在未在主要页面显著位置进行药品安全消费提示等违法违规情形。 督促药品网络零售企业落实“同证照、同产品、同人员、同管理”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在经营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执业药师相关资质信息等“亮证”“亮照”情况,是否存在网络展示名称与《药品经营许可证》载明名称不一致等情况,以及企业许可条件变更、质量负责人履职、药品采购来源、进货验收等情况。 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将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协同联动,对网络展示名称与《药品经营许可证》载明名称不一致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深入检查,对违法违规开展网络药品销售服务的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药品零售企业依法严肃处罚,对违法违规、失责失职行为的企业有关责任人员坚决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严厉打击为非法药品交易提供条件和便利、采取“擦边”“换脸”等手段以药品名义销售其他商品、销售网络禁售药品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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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药监局根据国家药监局相关部署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网络零售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药品网络零售监管,保障网售药品质量安全。
重点检查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是否对申请入驻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是否落实对入驻药品零售企业资质信息至少每6个月核验更新一次的要求等平台履行资质审核义务的情况,是否具备有效防范入驻药品零售企业资质过期、超范围经营的能力和有效措施,是否存在销售或为销售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网络销售药品提供便利和条件的行为,是否存在未在主要页面显著位置进行药品安全消费提示等违法违规情形。
督促药品网络零售企业落实“同证照、同产品、同人员、同管理”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在经营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展示《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执业药师相关资质信息等“亮证”“亮照”情况,是否存在网络展示名称与《药品经营许可证》载明名称不一致等情况,以及企业许可条件变更、质量负责人履职、药品采购来源、进货验收等情况。
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将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协同联动,对网络展示名称与《药品经营许可证》载明名称不一致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深入检查,对违法违规开展网络药品销售服务的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药品零售企业依法严肃处罚,对违法违规、失责失职行为的企业有关责任人员坚决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严厉打击为非法药品交易提供条件和便利、采取“擦边”“换脸”等手段以药品名义销售其他商品、销售网络禁售药品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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