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盐城检查分局全面推动落实药品信息化追溯新规织密药品全链条质量安全防护网 | |
|
|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的公告》部署要求,压实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究的全链条管控目标,近日,省药监局盐城检查分局分别向辖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下发专项工作提示函,分层分类部署药品信息化追溯新规落地工作。 在药品生产环节,夯实源头追溯根基 明确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将药品追溯管理全面纳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细化岗位权责,压实质量受权人出厂放行审核责任,把赋码、关联、数据上传纳入出厂审核,严禁篡改伪造追溯数据。划定追溯实施范围,除原料药、医用氧、医疗机构制剂外,在产制剂上市销售前须完成赋码激活;严格执行“一物一码、物码同追”,规范大小包装码关联,厘清委托生产双方追溯分工;指导企业完成多码备案关联,夯实追溯数据基础。督促严格执行出入库扫码上传、异常码处置、退货召回追溯更新等制度,要求企业围绕赋码激活、码段关联、数据上传、系统运行、人员培训等关键环节同步开展自查整改,闭环化解追溯管理隐患。 在药品经营环节,落实刚性管控要求 针对经营环节不同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推动追溯要求嵌入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退货召回全业务流程。督促批发企业配齐扫码硬件,落实“见码必扫”,将追溯码核对作为入库法定必经程序,对追溯信息异常、存在回流预警的药品坚决拒收;规范出库推送信息、退货状态更新、追溯数据按时上传等工作。此外,要求零售连锁总部对标批发企业标准做好出入库扫码核验,健全门店督导机制,统一归集门店追溯数据,督促门店落实销售扫码上传,在销售小票提供便捷查询途径,医保定点门店同步完成医保端追溯码采集上传,打通追溯监管“最后一公里”。部署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系统故障应急处置机制,不得以系统故障规避追溯义务,发现追溯码造假、药品回流等重大风险第一时间上报监管部门,防范流通环节风险外溢。 下一步,盐城检查分局将把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的公告》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管、飞行检查重点内容,对不落实法定追溯义务、追溯数据失实、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以刚性监管持续规范药品全链条追溯秩序,坚决守牢辖区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
|
|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 您是第位访问者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的公告》部署要求,压实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究的全链条管控目标,近日,省药监局盐城检查分局分别向辖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下发专项工作提示函,分层分类部署药品信息化追溯新规落地工作。
在药品生产环节,夯实源头追溯根基
明确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将药品追溯管理全面纳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细化岗位权责,压实质量受权人出厂放行审核责任,把赋码、关联、数据上传纳入出厂审核,严禁篡改伪造追溯数据。划定追溯实施范围,除原料药、医用氧、医疗机构制剂外,在产制剂上市销售前须完成赋码激活;严格执行“一物一码、物码同追”,规范大小包装码关联,厘清委托生产双方追溯分工;指导企业完成多码备案关联,夯实追溯数据基础。督促严格执行出入库扫码上传、异常码处置、退货召回追溯更新等制度,要求企业围绕赋码激活、码段关联、数据上传、系统运行、人员培训等关键环节同步开展自查整改,闭环化解追溯管理隐患。
在药品经营环节,落实刚性管控要求
针对经营环节不同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推动追溯要求嵌入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销售、退货召回全业务流程。督促批发企业配齐扫码硬件,落实“见码必扫”,将追溯码核对作为入库法定必经程序,对追溯信息异常、存在回流预警的药品坚决拒收;规范出库推送信息、退货状态更新、追溯数据按时上传等工作。此外,要求零售连锁总部对标批发企业标准做好出入库扫码核验,健全门店督导机制,统一归集门店追溯数据,督促门店落实销售扫码上传,在销售小票提供便捷查询途径,医保定点门店同步完成医保端追溯码采集上传,打通追溯监管“最后一公里”。部署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系统故障应急处置机制,不得以系统故障规避追溯义务,发现追溯码造假、药品回流等重大风险第一时间上报监管部门,防范流通环节风险外溢。
下一步,盐城检查分局将把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的公告》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管、飞行检查重点内容,对不落实法定追溯义务、追溯数据失实、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以刚性监管持续规范药品全链条追溯秩序,坚决守牢辖区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