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工作专家组名单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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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中药材规范化发展,推进我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有序实施,经发函征询、单位推荐等程序,形成专家组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 电话:025-83273915。 邮箱:zuowj@da.js.gov.cn。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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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中药材规范化发展,推进我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有序实施,经发函征询、单位推荐等程序,形成专家组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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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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