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家药监局关于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6年第36号) | |
|
|
在2026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梦颜添美小颗粒海藻面膜等45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2日 |
|
|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 您是第位访问者
在2026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梦颜添美小颗粒海藻面膜等45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北京、江苏、山东、河南、广东等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2日
本站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者建立镜像
邮编:210008
电话:025-83273610
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04
备案号:苏ICP备09039606号
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