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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 文件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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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我局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拟废止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fkcjsyjj@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5号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邮编:210008,信封上请注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4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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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我局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拟废止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fkcjsyjj@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5号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邮编:210008,信封上请注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4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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